南工土建字[2017]03号
澳门新葡萄新京a∨网站院系领导听课相关规定
学院领导和教学基层组织负责人深入课堂教学一线听课,是学院各层面教学管理负责人具体了解了各类教学环节实施状况的重要措施,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内容,根据《学院关于领导干部听课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特制订澳门新葡萄新京a∨网站院系领导干部听课的以下规定:
一、学院主要领导和主管教学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其他学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具体听课时间、听课内容考虑学院各专业的覆盖面,可以根据教学管理办公室的安排或自行安排。
二、教学基层组织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具体听课时间、听课内容考虑本教学基层组织任课教师的覆盖面,可以根据教学管理办公室的安排或自行安排。
三、院系领导干部听课应优先实施学院本学期计划内的教学督导任务。
四、听课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反馈到教学管理办公室和相关教学基层组织负责人,由相关教学基层组织负责人通知到任课教师,及时整改,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整改效果的相关跟踪工作。
五、学期末听课记录应及时汇总到教学管理办公室,由相关人员负责整理备案。
六、院系领导干部听课评价结果纳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范畴,作为年度个人考核的依据之一。
七、实施标准按照“学院教学督导听课评议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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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