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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新葡萄新京a∨网站教学督导工作规定
发布时间:2017-06-2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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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工土建字[201708

 

澳门新葡萄新京a∨网站教学督导工作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学督导工作,健全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培养教师队伍、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如下教学督导工作规范:

一、教学督导组成员组成

教学督导组在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对学院的教学秩序、教学质量及教学工作状态进行监督、检查、评估、评价、指导和咨询。学院教学督导组组长由教学副院长担任,督导组成员由热心教学工作、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学术水平高、教学和管理经验丰富、身体健康、德高望重的高级职称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督导组成员由教学主管副院长提名,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并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二、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

教学督导组配合学院教授委员会,根据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听课日程安排相对独立地开展督导工作。通过随堂听课、师生座谈、组织专项检查、查阅教学资料等方式,督导教学过程、检查教学环节、关注教学效果、指导与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及沟通师生与教学管理部门的联系。其工作职责主要有:

1、组织学院的教学检查、评估、督导等工作,组织督导组成员深入理论教学课堂和实践教学场所,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及教书育人等教学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帮助和指导。重点在于指导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2、督导学生的学习活动,了解学生上课、听课情况,通过与学生谈心等方式,了解教与学各环节存在的问题。

3、做好听课或其它教学活动的督导记录,对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讲授能力教学效果、课堂纪律、学生对课程的反映及教书育人等情况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

4、做好学院教学资料的检查和质量评估,包括教学日志、教案、讲义、教材、试卷、作业、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课程设计及本科生毕业设计等;

5、不定期召开督导组会议,研讨督导工作问题。积极探索督导工作的新思路,改进教学督导的方法和形式,充实教学督导的工作内容。在完成日常的“督教”工作的同时,要把“督教”、“督管”和“督学”三个方面有机结合起来;

6、研究学院教学改革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学校教育教学改草与发展提出建议;

7、做好教学督导材料的汇总、统计、分析、备案和总结,对优秀教学质量奖、教学成果奖等有关奖项的参评候选人及申请晋升职称的教师进行评议和建议。

三、教学督导组管理

1、教学督导组成员由我院自行管理、考核,在聘任期间对于履行职责不力、不公或因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者,可予以解聘。

2、督导组成员根据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听课日程,对其分配的教师听课不少于2次,每次1学时,并及时与教师交换听课意见,填写《听课记录本》,评定听课分数,提出听课评价与建议。

3、课程督导实施标准按照“学院教学督导团听课评议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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